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公民防空作业展开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省政府工作厅《关于展开结合民用建筑建筑防空地下室作业大检查的告诉》(豫政办明电〔2008〕121号)精力,加强对全市结合民用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清查处理作业的领导,决议对全市结合民用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清查处理作业领导组作如下调整:
领导组下设工作室,化振宣同志兼任工作室主任,李树林、路萍同志兼任工作室副主任,工作室设在市人防办。